“陆法官,公司账户收到2万块钱啦。被告没来开庭,我还以为终究得请求履行才干拿到这笔钱呢,真是太感谢了。”
日前,海安法院民一庭作业室内,正在整理建工案子的陆晓丽法官接到了一通电线月,某房地产公司与某监理公司签订了用电工程监理合同,约好了监理费2万元,工程送电后30天内一次性结清。该用电工程于2019年9月竣工且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房地产公司却拖了几年不肯付出监理费,监理公司无法之下只好申述至海安法院。
2024年11月4日,海安法院揭露开庭审理该案。但开庭时,房地产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诉讼。为保证原告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陆晓丽按期进行了庭审。
休庭后,陆晓丽剖析研判案情,以为该案事实清楚且标的金额不大,调停愈加有助于高效快捷化解胶葛,遂询问了监理公司的调停意向。监理公司代理人表明乐意调停,可是房地产公司总以合同系假造、其实践未施行监理作业等无理理由歹意延迟付款,即便在调停员屡次协调下,房地产公司代理人表明监理费打五折的话,公司才赞同调停。
经过与监理公司的交流,陆晓丽看到了案子调停的起色。所以拨通了房地产公司代理人的联系方式。房地产公司表明现在公司涉诉案子较多,经济能力欠安,所以只能消沉处理案子。
“为了2万元的小标的让公司上失期黑名单不值得……”听出电话中的犹疑,陆晓丽耐性为其释法懂事、剖析利害,从法理、道理及实际利益等方面做劝说,房地产公司代理人容许了调停。
抓住时机,陆晓丽经过电话一步步辅导房地产公司代理人登录支云庭审进行线上调停,终究两边达到两天内付出监理费2万元的调停计划。第二天,陆晓丽接到了监理公司的电话,也就呈现了开篇的那一幕。
小案不小办,陆晓丽的坚持让这场被告不到庭的“不满意”庭审画上的满意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