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季玲玲 记者 严君臣)农用拖拉机是机动车吗?要不要购买交强险?3月31日,现代快报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近来,江苏如东法院审理了一同农用拖拉机与摩托车相撞的机动车交通事端职责胶葛。
2023年8月9日,符某驾驭农用拖拉机在如东县岔河镇坝东村东西水泥路由西向东倒车时,与后方驾驭摩托车由东向西行进的许某产生磕碰,事端形成许某受伤。交警部门确定,符某承当首要职责,许某承当非必须职责。
许某因事端导致左大腿毁损截肢,经判定,构成六级伤残。许某申述到法院要求符某按责补偿相应的丢失,并要求符某在交强险职责限额内先行补偿。符某则坚持以为农用拖拉机归于农用车辆,无须投保交强险,不该承当交强险补偿职责。
法院审理后以为,符某驾驭的拖拉机虽系农业机械,但在农田作业完毕后仍会开至路途行进,已具有机动车特点,故符某应在交强险职责范围内先行补偿,余下丢失由两边按责分管。法院审理承认事端共形成许某丢失74万余元,终究判定符某补偿许某丢失58万余元。
法官提示:跟着农业机械化的逐步推进,各类农用机械在农业运用中愈来愈遍及,广阔农户朋友,在运用农用车辆时需加强自我维护和防备危险意识。实际中,有不少农户像符某一样,错把“农用”二字当成护身符,殊不知农业车辆一旦上路,法令危险与一般机动车无异。还有许多农户考虑到费用本钱、节约车辆维护不会给农业车辆购买交强险。农业车辆若未投保交强险,若产生交通事端,农户将面对高额的补偿。广阔农户,切莫因小失大,一定要及时为农业车辆购买交强险,以削减事端产生后的严重经济危险。